一、永贞“内禅”的内幕 顾学颉先生
这次政治革新,以唐顺宗李诵为首,包括他的左右亲近和一批有才能、有抱负的文士。他们的部署,是要用他们自己的人掌握行政权、财政权和兵权,并部分实行他们认为对百姓有好处的一些政治措施。但遇到的阻力很大:外边是握有雄兵的地方势力,即强藩;朝内是握实权的贵族顽固派;宫内是掌权的宦官实力派和他们控制的禁卫军。这几股力量互相勾结,共同反对革新和革新派的人物。
当时,顺宗因久病,不能亲政。儿子李纯(即宪宗)是否能顺利地作皇位继承人,还是两派暗中斗争的一重要问题。革新派既以顺宗为后台,当然不愿马上让顺宗交权。于是,李纯就成了反对派所拥护的首脑。他当然也愿意利用反对派势力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斗争的结果,便在“内禅”的名义下,通过宫廷和平政变,顺宗让位给儿子宪宗,从而结束了半年的永贞革新。而革新派人物或贬或死,从此长期不得翻身。
我们知道,唐代近三百年的历史里,有过几次“内禅”,实际上都是很不平常的政治事变。例如:唐初,李渊被迫“禅位”于二儿子李世民,因为“玄武门之变,形势迫使他不得不这样做。玄宗由于搞军事政变有功,他父亲睿宗不得不让位给他。他后来逃难到成都,肃宗在灵武拥兵自立,迫使他无法否定既成事实,也只好让位而美其名曰“内禅”。收复长安还京,父子间还存在重大矛盾。由此可见,包括顺宗在内的几次“内禅”,并非什么雍容大雅的美事,而是父子间、政治集团间斗争的结果。下面,请看顺宗“内禅”的大概情况。
首先是宪宗在“内禅”前的地位。他的生母王氏,“幼以良家子选入宫为才人。顺宗在藩时,代宗以才人赐之,时年十三。大历十三年生宪宗皇帝,立为宣王孺人。顺宗升储,册为良娣。”[1]顺宗作了七个月的皇帝,没立皇后,宪宗即位,母以子贵,她才以原来良娣的地位被立为太上皇后。顺宗作皇帝时,在他左右侍疾和商决国事的是牛昭容和宦官李忠言,而不是王氏。可见顺宗与王氏的关系。尽管王氏生有儿子宪宗,但是依封建礼法,宪宗并非嫡妻(正妻)所生的嫡长子,并没有非立他为太子不可的根据。虽然他是最大的儿子,但在唐代,大儿子没作皇帝,也不乏其例。这就是说,他是否能被立为太子,还在两可之间。
再从以牛昭容为中心的王叔文集团的权力得失、利害关系来看:他们依靠顺宗作后台,如果确立宪宗作太子,他们就会失掉一切。《通鉴》说:“………中外危惧,思早立太子。而王叔文之党,欲专大权,恶闻之。”又说:“时牛昭容辈以广陵王(即宪宗)英睿,恶之。”事隔几十年后,当事人刘禹锡回忆这段事,也说:“是时太上(顺宗)久寝疾,宰臣及用事者都不得召对。宫掖事秘,而建桓立顺,功归贵臣。”[2]那么,宪宗又是怎样从不稳的地位中,一下爬上皇帝的宝座呢?两派的阵容和各自的部署又如何呢?
以顺宗名义为首的革新派一方:宫内为牛昭容、宦官李忠言、王伾、王叔文(翰林院),外朝为中书省、宰相韦执谊,尚书省郎官、御史台御史以及其他官员柳宗元、刘禹锡、吕温、李景俭、韩晔、韩泰、陈谏、陆质、凌准、程异、房启和李谅、崔迾等人,还有为他们所利用的元老重臣杜佑和宿将范希朝及暗中拉关系的一些地方势力。由牛昭容、李忠言传皇帝旨意给王伾,再传给王叔文,与刘、柳等议定,草拟制诏,然后交给韦执谊执行。其余的人或参加议论,或探听消息、制造舆论,或结纳党与。并在杜佑的名义下,由王叔文兼掌全国的财政;在范希朝的名义下,由韩泰掌握首都、禁卫军的指挥权。总的说,他们在政治上作出了某些改革,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和疾苦。
以拥立太子(宪宗)、肃清朋党为名的反对派一方:宫内为权宦刘贞亮(即俱文珍)和他所勾结指挥的宦官刘光琦、薛文珍、尚衍、解玉、吕如金等,及掌握禁卫军兵权的一些宦官,翰林院卫次公、郑絪、王涯等;外廷为宰相贾耽、杜黄裳、郑珣瑜和掌弹劾权、御史台的武元衡、窦群等。加上更为重要的地方势力,即西川的韦皋、太原的严绶和荆州的裴均等。他们里应外合,互相勾结,一下子就迫使顺宗“内禅”,让位给儿子,从而结束了永贞革新这一幕。我们知道,安史之乱虽早经平定,但它给唐王朝带来了两个不治的后遗症,即宦官和藩镇的强大。宦官专权,地方割据,长期兵连祸结,民不聊生,以迄于唐亡;甚至延续到五代,影响于赵宋。
韦皋是个有野心的地方军阀,坐镇西川二十一年,搜刮得西川民穷财尽,还不让部下、幕僚到朝廷里作官,怕暴露了他的种种不法行为。这时,他看到中央政权发生危机,便派副手刘辟(不久韦死,刘就拥兵叛唐)去和王叔文谈条件:“若能致某(韦皋)都领剑南三川(东川、西川和山南西道,即现在的川东、川西和陕南一带),必有以相酬;如不留意,亦有以奉报。”[3]王叔文拒绝了他的要求。果然,他就带头出面,向顺宗上表,“请皇太子监国”;并向太子表态,要太子出来“斥逐群小(指王叔文等),委任贤良。”在关键时刻,他的这个行动,无疑对当时动荡未定的政局,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接着,以搜刮钱财、向皇帝进献讨好,并听命于权宦的藩镇严绶、裴均,“笺表继至。由是政归太子,尽逐伾、文之党。”刘忠亮,带着一群宦官和翰林学士卫次公等先确定了宪宗的“太子”地位;又乘机内应,迫使顺宗让位。从而结束了这场政治斗争。
这次王、韦等人的失败,除了上述客观原因之外,还有他们本身间的矛盾,处理问题欠周密,以及作风上的一些毛病等主观原因。
二、参与革新运动的是些什么样的人?
二王八司马失败了,或死或窜,倒霉终身。当时人们(包括史官)对他们的评价,当然是按“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标准并结合自己的利害来下结论的,说坏话的多,说好话的少。诚如柳宗元自己所体验的那样:“圣朝宏大,贬黜甚薄,不塞众人之怒,谤语转侈,嚣嚣嗷嗷,渐成怪人。饰智求仕者,更詈仆以悦仇人之心,日为新奇,务相悦,可以速援引之路。仆辈(指八司马等)坐益困辱,万罪横生,不知其端。”[4]
这里,就来看看他们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物。
王叔文是他们这群人的首脑,顺宗为太子时,就深受信任,“宫中之事,倚之裁决。”“每对太子言,则曰:某可为相,某可为将,幸异日用之。……与韦执谊、陆质、吕温、李景俭、韩晔、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等十数人,定为死交。而凌准、程异,又因其党以进。藩镇侯伯,亦有阴行赂遗请交者。”从他留心抓人才、抓政权、抓财权、抓军权以及实行改革,拒绝韦皋的非分要求等方针、措施看,他的确不失为一个有才能有抱负的政治家。本传说他“颇读书,班班言治道”。刘禹锡说他“自言猛之后,有远祖风。唯东平吕温、陇西李景俭、河东柳宗元以为言然。三子者,与予厚善,日夕过,言其能。叔文实工言治道,能以口辩移人。既得用,其所施为,人不以为当非。”[5]王叔文得势时和失败后,朋友们对他都有这样的评价,可见这些话,还是公道的,是比较可信的。
被王叔文特别器重的李景俭和吕温,都是风流倜傥、自负不凡、有才能的人。其他如柳宗元、凌准、韩泰、程异几个人,或以文辞显,或以谋画称,或精于吏治,或晓达钱谷,都是有才干有抱负的年轻人。王叔文引用这些人来共同改革政治,本无可非议;决不象反对派的诬蔑,是“群小得志”,“朋党交构。”
此外,有被王叔文所赏识、推荐的李谅、崔迾,后来因此被贬。还有革新派重要人物韦执谊和刘禹锡,他们的事迹,均详见下文。
三、白居易与革新派中一些人的关系
永贞革新,确是当时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唐王朝的兴衷,更关连到许多有才能的读书人的命运。读书人对这件事是不会不关心的。当王叔文、韦执谊当权的时候,白居易仅是一个九品闲职的校书郎,官小名微,很可能被他们忽视了。即使如此,白居易对他们的政治主张和措施是赞成的,甚至可以认为也是他自己的一贯主张;对他们之中一些较重要的人物,保有相当的或密切的关系和友情。如果说白氏是一个对革新的同情者、支持者,似乎不算过份。我们从白居易所赞成的和反对的两个方面来看,即可得到证明。
先看看他和哪些人有关系以及是怎样的关系。首先,是作为革新派外廷(政府)支柱的宰相韦执谊。白氏和韦本来不认识,但当韦作宰相不到十天,白氏就向他写了一封数千字的长信,表明赞成革新,并为万民请命,要韦尽快利用难得而已经到手的职权,多作快作一些利国利民的事情。并表明,写这封信决无为个人谋私利的目的。
这封信叫做《为人上宰相书》,见宋绍兴本《白氏文集》卷四十四。因为这封信很重要,必须先进行一些考证,再分条阐明其内容。
书中说:“二月十九日,某官某乙谨拜手奉书献于相公执事:……某伏观先皇帝之知遇相公也,虽古君臣道合者,无以加也;然竟不与大位,不授大权,不尽行相公之道者,何哉?……盖先皇所以辍己知人之明,用贤之功,致理之德,以留赐今上也。亦犹太宗黜李勣而使高宗宠用之也。故今上在谅阴(居丧)而特用也,相公自郎官而特拜也。”又说:“所以主上践祚未及十日,而宠命加于相公者,惜国家之时也。相公受命未及十日,而某献于执事者,惜相公之时也。”据《旧唐书·顺宗纪》、《韦执谊传》,以及《顺宗实录》记载:贞元二十一年(即永贞元年)正月二十三日,德宗死。二十六日,顺宗即位,至二月初三日,始朝百官、听政。十一日,以吏部郎中韦执谊为尚书右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书中所说的几点完全符合:德宗没有任命韦作宰相;顺宗听政不到十天,就把韦从郎中的地位提拔为宰相;韦拜相不到十天,作者就上了这封书。根据以上几点,可以确知这封书是贞元二十一年二月十九日上给新任宰相韦执谊的。
书中的要点是:劝韦执谊应该明视听,以天下人之耳为耳,以天下人之目为目;不应蔽目塞聪,自以为是,或被左右之人所蒙蔽。应接近士人,广开言路,改变沉默保身、不敢直言的社会风气,应对百官惩恶劝善,赏罚分明,升黜得当。应举贤任能,明辨是非。得人者赏,谬举者罪。对于天下的户口日耗,兵马日多,僧徒游手无所事事之人日众,生产不增,赋税益重,边境不宁,水旱兵戎屡兴等等情形,宰相应该“补既往之失,图将来之安”,也就是应急于改革现状。——从这里,可以看出白居易对于王、韦等人革新积极支持的态度。
书中还强调“时”的重要意义。作者认为韦已得“时”、得“权”、得“位”、得“宠”,应该利用这些好条件,抓紧时机,施展自己的抱负。并催促他说:“明年不如今年,明日不如今日。”又引了孔子“日月逝矣,岁不我与”的话,表明“时之难得而易失”,“在于疾行而已矣”。作者迫切希望改变当时国家的危险局面,把全部期望寄托在韦执谊等人的改革上,情见乎辞。尽管上书后结果如何,现已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见,韦执谊是会同意这些意见的。
上这封书的动机,从上述几点已经可以清楚看出,作者并非汲汲于个人的仕进,而是为了让宰相能广开言路,听取意见,从作者开始,以扩大影响。所以说:“不弃死马之骨者,然后良骥可得也。不弃狂夫之言者,然后嘉谟可闻也。”而重要的,也是最终的目的,则是促进革新派及早行动,“欲以济天下憔悴之人死命万分之一也”。这与白氏一向主张的“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但伤民憔悴,不识时忌讳”;“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等等主张,都是相符合的。
也许有人要问,既然如此,为何加上“为人”二字?“人”是谁呢?我认为:“人”,就是白居易自己。书中最后一段说:“某游长安,仅十年矣,足不践相公之门,目不识相公之面,名不闻相公之耳,相公视某何为者哉?岂非介者耶?狷者耶?”按:白氏于贞元十六年中进士第,前一年到长安,至上书时,才七年,似与“十年”不合。但元和六年白氏在渭村所作《适意二首》云:“十年为旅客,常有饥寒愁。三年作谏官,复多尸素羞”。“十年”与“三年”对文,可见为旅客的十年,不包括作谏官的三年在内。元和二年,白氏始作左拾遗(谏官)。则诗中所云“十年”,与上宰相书中所云“十年”相比,前者仅仅多了元和元年一年而已,实际上,诗和书所指为一事,因此,“十年”云云,不过举成数而言,这一点,似不必拘泥。更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性格的表白,自认为是“介者”、“狷者”,这是确切的,并非自夸。《与元九书》云:“初应进士时,中朝无缌麻之亲,达官无半面之旧。”《适意》:“况予方且介,举动多忤累;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咏拙》:“我性拙且蠢,我命薄且屯。”《折剑头》:“我有鄙介性,好刚不好柔。”白氏本传亦云:“唯谏承璀事切,上颇不悦,谓李绛曰:‘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
。’绛对曰:‘居易所以不避死亡之诛,事无巨细必言者,盖酬陛下特力拔擢耳,非轻言也。陛下欲开谏诤之路,不宜阻居易言。’”他后来多次请求以病免官,都可以看出其狷介性格,与书中所说的相合。
王、韦等失败后,鉴于法禁、时议,白氏自当有所避讳,故署“为人”二字,自晦其迹,这本是可以理解的。何况,当时与白氏关系密切,够得上代写这封书的交情的只有元稹。但元稹和白氏一样,也是一名小小的校书郎,有时间写信,不象后来阔了,当上宰相,要白氏代笔写“谢表”。书中的情节与元稹也不合。而且,距王、韦失败不到一年,元稹即向宪宗上《教本书》,大骂王等之非。足见元稹与韦等旨趣相背,未必愿意向韦上书。综合以上各点,知此书确为白居易所上,“为人”两字是事后所加,自讳其事,以免麻烦而已。他不因为怕受牵累而仍然把这封书编在自己的集子里,可见他始终认为这件事是对的。
不仅如此,对于韦等失败,白氏在诗歌里还表示了同情和惋惜。白氏对贞元、元和之际的时事、朝政、民生疾苦有许多组诗咏讽其事,或直言,或寓意,或比兴,最著名的如《秦中吟》、《新乐府》等,人所共知,无烦多论。如《续古诗》、《赠友》、《寓意诗》、《读史》、《有木》以及与元稹的《和答诗》等数十首,都是有针对性、有所为而发的。对照时事,仔细寻绎,即可略窥作者用意之所在。这里,仅举较明显的与韦执谊有关的数例。如《寓意》第二首:“赫赫京内史,炎炎中书郎。昨传徵拜日,恩赐颇殊常。貂冠水苍玉,紫绶黄金章。佩服身未暖,已闻窜遐荒。亲戚不得别,吞声泣路旁;宾客亦已散
,门前雀罗张。”据旧纪:永贞元年二月,贬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同月,以韦执谊为尚书右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十一月,贬中书侍郎平章事韦执谊为崖州司马。诗中以京内史与中书郎并举,且朝拜夕贬,意指执谊等,确然无疑,不过不好明白表示同情,只好以朝荣夕悴、盛衰无定表示惋叹,这不过是诗人的一种委婉的表现手法而已。《寄隐者》:“道有驰馹者,色有非常惧;亲戚走相送,欲别不敢住。私怪问道旁:何人复何故?云是右丞相,当国握枢务。禄厚食万钱,恩深日三顾。昨日延英对,今日崖州去。由来君臣间,宠辱在朝暮!”中书省在大明宫内西边,习称西省、右掖,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又称为右丞相,且明言崖州,自是指韦执谊无疑。这首诗,描写韦被贬、亲友送别的凄惨场面,明白表示出作者对韦的同情。
也有用较为隐晦的手法来写这件事的,如《寓意》第一首:“豫樟生深山,七年而后知。挺高二百尺,本末皆十围。天子建明堂,此材独中规。
匠人执斤墨,采度将有期。孟冬草木枯,烈火燎山坡。疾风吹猛焰,从根烧到枝。养材三十年,方成栋梁姿。一朝为灰烬,柯叶无孑遗。”虽比喻寄意,所指仍很明显。栋梁(古代,多指宰相、大臣)长成不易,一旦被野火烧为灰烬,连根带枝(比喻同党、朋友),一点不留,再没有人理会。这和韦执谊等八司马之贬,形象多么相似!同上第五首:“婆娑园中树,根株大合围。蠢尔树间虫,形质一何微!孰谓虫至微,蛊蠹无已期。孰谓树至大,花叶有衰时。花衰夏未实,叶病秋先萎。树心半为土,观者安得知?借问虫何在?在身不在枝。借问虫何食?食心不食皮。”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树,却被小虫暗中吃死。小虫藏在哪儿呢?藏在大树树干本身而不在小枝上;小虫吃什么呢?专吃树心而不吃树皮。这不就是在皇帝左右掌权害政的刘贞亮、吐突承璀等宦官的逼真写照吗?又如《读史》:“汉文疑贾生,谪置湘之阴。……良时真可惜,乱世何足钦?乃知汩罗恨,未抵长沙深。”这是慨叹韦执谊等虽遇“良时”,而仍遭贬谪;贾谊之恨,深于屈原。
上述这类诗,作于事变之后不久,格于禁令、法网和物议,许多话不便明说,更不好对被贬者明表同情,只好隐隐约约地透露点滴意见和感想。作者对韦执谊的同情,亦即对永贞革新的表态。这一点,白氏的好友元稹的态度就大不相同,他在第二年就骂“王叔文、王伾以猥亵待诏,蒙幸太子。永贞之际,大挠朝政。”真是士各有志,人心不同;无怪乎后来竟一反常态,利用宦官的渠道,爬上宰相的高位了。就连道貌岸然、鼎鼎大名的韩愈,不仅在《顺宗实录》里大骂二王等人,甚至在诗文中,对俱文珍(刘贞亮)、裴均、李实等大肆吹捧,而与白氏大异其趣。由此,也可看出白居易坚贞的性格和高尚的情操了。
除了二王和韦执谊之外,革新派当中重要人物就要算刘禹锡了。当时,他的职务,在短期内,屡有调动,由监察机关调到行政机关。在宫内,他和王叔文等参议国家机密大事;在政府内,利用和宰相杜佑的旧僚属关系,帮着杜佑实际帮着王叔文掌握全国财政大权;在朝外,和同党诸人探听消息,制造舆论,结纳人才,真是忙得不可开交。加以富于文采,是一支很好的笔杆子,所以很为王叔文所重视。“言无不从”,因而也深为反对派所忌恨。诚如他自己所说:“亦缘臣有微才,所以嫉臣者众,竞生口语,广肆加诬。”[6]刘禹锡后来所受打击较重,时间较长,算是一个长期倒霉的人。刘等八人初贬为边地刺史,未到任,追贬为州司马;逢赦不准量移,处罚很严厉。事隔十年,才由司马升任刺史,他被分到最荒鄙的地方,由于裴度替他讲话,才改到稍近一点的地区。之后又慢慢移到□、和、苏、汝、同等州作刺史,这时,已是一个皤然老翁了。中间曾一度被裴推荐,让他到中书省知制诰,但仍被反对,说他不该作诗讽刺(即刘所作玄都观诗),结果仍然不能到中书省作官。
这样一个有政治能力和诗才的人物,白居易以什么态度和感情对待他呢?事情得从头谈起。
刘禹锡青云直上得意的时候,白居易位卑名小,他们之间,没有交往。从现存刘、白两人的集子和别的记载看,他们互通诗篇,约在元和初年,即白居易作翰林学士、刘禹锡贬朗州司马的时期,很可能是元和五年、元稹贬江陵士曹之后的事情。当时,与元同事的有李景俭。李和刘都是王叔文所重视的人。而元和刘,同负诗名,同遭贬谪,又同在一地区(朗州属荆南节度使管辖),元和李是同事,很可能由于李的介绍,元、刘开始有赠酬诗篇。[7]后来又由元稹把白居易的诗介绍给刘禹锡(元稹曾向令狐楚推荐白诗,可为例证)。这时,白是皇帝的近臣,诗名已著,和前些年不同了。刘作诗答谢,题为《翰林白二十二学士见寄诗一百篇,因以答贶》,这是现在所能见到最早的刘赠白的诗。题中称白为学士,可知是元和初年的事。诗云:
吟君遗我百篇诗,使我独坐形神驰。
玉琴清夜人不语,琪树春朝风正吹。
郢人斤斫无痕迹,仙人衣裳弃刀尺。
世人方内欲相寻,行尽四维无处觅。
“郢人”一联,是说白诗妙手天成,天衣无缝,毫无斧凿刀剪之痕。结语是说:天地之内无处寻觅这样的好诗。对白诗倾倒得五体投地,可谓英雄识英雄了。可惜,对于这样一首恭维备至的诗,白居易竟然没有回响,现在还难以找出确切可信的答案。也许因为元和六年四月,白氏丁母忧,退居渭村,在守制服丧期间,不便和一个千里之外未曾识面的朋友唱和。只要看看这时期里,白氏很少与朋友酬赠,就可得旁证。到元和九年冬补官之后不久,就遭到贬谪。因之,对这一桩公案,只好搁下。另外一个可能,就是白回赠刘的诗佚失了。此后,过了十多年,刘才又寄诗给白。
两人初次见面,在宝历二年冬:刘罢和州刺史,白罢苏州刺史,相约在扬州会面,一同返回洛阳的时候。这是中唐的两位大诗人的首次聚会,两人写下了两首著名的诗篇,从此,一直到老,结下了十分深厚的友情,为诗坛增添了佳语。白《醉赠刘二十八使君》:
为我引杯添酒饮,与君把箸击盘歌。
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
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
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
刘答白《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白对刘贬谪二十多年的不幸遭遇,深感不平,“诗称国手徒为尔”,不仅指他的诗是“国手”,实际是称赞并惋惜刘的才能,才能虽高,毫无用处。为什么毫无用处呢?白居易不好直说,只得委之于“命”。“命”压在人头上,让你莫可奈何。这不过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而已。即使是“命”,让一个有才能、可以为国家多作事的人竟然贬谪二十三年之久,总未免太苛刻、太过份了吧!——这是每个受了同样遭遇的人的同感,“惯曾为旅偏怜客”,“自己贪杯惜醉人”,正是这种感情。白居易也曾遭诬陷被贬,对于刘的处境和心情,自然十分了解,十分同情。
前面已提到过的、也就是刘禹锡本传所说的一件公案:“大和中,(裴)度在中书,欲令(刘)知制诰。执政又闻诗序(指玄都观诗及序),滋不悦,累转礼部郎中、集贤院学士。”白居易为刘深为抱屈,《和集贤刘学士早朝作》云:“暂留春殿(集贤殿的别称)多称屈,合入纶扉(指中书省)即可知。”从这里,也可见永贞事件在当时政治生活中的关系重大,影响深远。事隔二十多年,刘禹锡还逃不过这道难关。
不过,正因事隔多年,白和刘的关系,已经不是、或主要不是停留在政治的范围内,而是扩大到了诗歌的王国中,艺术的魅力把两人牢牢联系在一起。所以,白居易把刘禹锡看作诗友、劲敌。从宝历二年在扬州初会以后,一直到会昌二年刘死,将近二十年里,两人同游共饮,酬唱殆无虚日。早期,诗坛上“元、白”齐名,晚年,则“刘、白”并称。除元以外,与白唱和的诗篇之多,就要算刘了。由此,可以看出两人友情的深挚。白哭刘诗云:“杯酒英雄君与操,文章微婉我知丘。”以知己自许,对刘的心事、苦衷,包括一生的坎坷,都非常了解和同情。
李景俭,是个“自负王霸之略”,狂放不羁,恃才傲物的人,韦执谊、王叔文以“管葛之才”待之,所以他也是革新派里重要一员。因居母丧没随王、韦失败而受贬。但不久,仍贬为江陵户曹,与元稹同事。后调河东令,授唐邓行军司马,迁忠州刺史,白居易与之相代。因侮谩宰相,为执政所恶,屡起屡黜。长庆时,自谏议大夫外贬,制词说他:“附权幸以亏节,通奸党之阴谋。众情皆疑,群议难息。”所谓权幸、奸党,仍指王叔文、韦执谊等。二十年前的老帐,还得一起清算!终于“不得志而卒”。本传未言卒年,据白居易《花前叹》:“樊李吴韦尽成土。”自注云:“李谏议景俭……皆旧往还,相次丧逝。”按:此诗作于宝历二年春,所言“吴”,即吴丹,卒于宝历元年六月;“韦”,即韦□,殁于同年七月,则李景俭当亦殁于元年。复据白氏元和十一年赠李诗“四十著绯军司马”句,至宝历元年,李之卒年当为四十九。未及知命,坎坷而没,故“死之日,知名之士咸惜之”也。
李景俭不以诗文著名,但白居易和他的关系很好。开始,可能由于元稹的介绍,两人才订交。元和十一年,李由河东县令授唐邓行军司马。当时,名将李愬作唐随邓节度使,次年,灭吴元济,立下大功。而行军司马,是军中掌实权的重要职务,李景俭很有可能从此显赫,所以白氏由江州贬所寄去一首贺诗:
谁能淮上静风波,闻道河东应此科。
不独文辞供奏记,定将谈笑解兵戈。
泥埋剑戟终难久,水借蛟龙可在多?
四十著绯军司马,男儿官职未蹉跎。
诗篇的重点,希望他能“静”“淮上风波”;其次,才贺他“四十著绯”,对他寄与了很大希望。可能在军中有些功绩,才调升忠州刺史。元和十四年春,他卸任入朝,由白居易接替他的刺史职位,白有《初到忠州赠李六》诗:“好在天涯李使君,江头相见日黄昏。”在群山环抱的小山城里,黄昏暗淡的时分,和多年相知的老朋友见面,一则惋惜暂见还别,一则慨叹两人遭贬之后同到这样的穷乡僻壤作州官,情景十分可悲。所以结语说:“更无平地堪行处,虚受朱轮五马恩!”过了几年,李景俭死去,白氏作诗纪念他,表达对好友的怀念。樊宗师、吴丹、韦□都是白氏的好友,诗中把李和三人并提,可见他与白的交情不浅。
另有李翱,和王叔文有无关系不得而知;但他是李景俭的至友,随着景俭的升黜而升黜,可见二人关系之密切。白居易在贞元中已认识李翱,元和、长庆时,都有些政治上的联系。因为与永贞之事无直接关连,只在这里附带提一下,不详谈。
李谅,字复言,《唐书》无传。永贞时,王叔文兼任度支副使,以谅为巡官,时荆南节度使奏请想调他,王叔文上表,推荐他为谏官。表是柳宗元代拟的,柳集卷三十八有《为王户部荐李谅表》,云:
窃见新授某官李谅,清明直方,柔惠端信,强以有礼,敏而甚文,求之后来,略无其比。臣自任度支副使,以谅为巡官,未及荐闻。至某月日,荆南奏官,敕下赴本道。谅实国器,合在朝行;臣之所知,尤惜其去。伏望天恩,授以谏官,使备献纳。冀他日公卿之任,斯焉取斯。则圣朝无乏士之名,微臣缓蔽贤之罚。
对李谅评价很高,以公卿之任相朝。李谅作了左拾遗(谏官),当是王推荐的结果。王失败,李谅何以当时没坐贬,不得而知。到元和二年,李由左拾遗被贬为澄城县令,《册府元龟》卷四八一:“崔迾为右补阙,李谅为左拾遗。元和二年,咸以交游猥杂,迾贬为长水县令,谅为澄城县令。”所谓“交游猥杂”,仍指与王叔文的关系,到此时,才被清查出来。
李谅后由澄城令升尚书郎。迁刺史,长庆元年移泗州刺史,改寿州,换苏州,与元稹、白居易均有唱和。宝历、大和间,由汝州刺史迁大理卿。大和三年为京兆尹。次年七月,出为桂管观察使,赴任经湖南,途中题诗刻石,有《湘中纪行诗》,见《金石萃编》卷一。五年二月,迁岭南节度使,七年三月,卒于任所。
白居易和李谅的关系,很早即见于白诗。元和元年春,白居易校书郎任期将满,闲居华阳观,准备参加制科考试时,有《华阳观桃花时招李六拾遗饮》诗:
华阳观里仙桃发,把酒看花心事知。
争忍开时不同醉,明朝后日即空枝。
同时期,另有一首《自城东至以诗代书戏招李六拾遗、崔二十六先辈》:
青门走马趁心期,惆怅归来已较迟。
应过唐昌玉蕊后,犹当崇敬牡丹时。
暂游还忆崔先辈,欲醉先邀李拾遗。
尚残芸香半月俸,不作归资作酒资。
逢饮即招李同醉,可见二人交谊。崔是否即与李同贬之崔迾,尚待考。次年,李即被贬为澄城令。
至元和十年秋,白贬江州司马赴任途中,有《独树浦雨夜寄李六郎中》诗:
忽忆两家同里巷,何曾一处不追随?
同游预算分朝日,静话多同待漏时。
花下放狂冲黑饮,灯前起坐彻明棋。
可知风雨孤舟夜,芦苇丛中作此诗?
岑仲勉氏谓李六郎中即李谅,以郎官柱石题名度支郎中栏有李谅名为证,是也。此诗为我们提供了白、李两人交游的细节:在同一里巷住家,同出游玩,同朝静话,同醉同奕。这种关系,绝非寻常之交可比,所以在贬途舟中,寄去这样一首诗给李。
长庆元年,李谅被任作泗州刺史。泗州是一个军事要地,他的这次任命,表明政府对他已有所信任。这时,白居易正在中书省知制诰,草拟任命状,表扬他过去的政绩,说:’以谅自澄城长讫尚书郎,中间又再为州牧,三宰剧县,皆苦心卹隐,煦妪及物,操刃决滞,砉騞有声。……命谅守泗,仍以戎职留事宪简章绶,一加于谅,其听之哉!异日吾将以重官剧职处尔,尔安得不副吾所急,用尔所长,更宜以难理之郡自试尔。”还未到任,寿州刺史张植死了,改命李谅到寿州,也是白居易草制,略云:“敕:泗州刺史李谅等:《诗》云:恺悌君子,人之父母。朕三复斯言,往往兴叹,安得循吏,俾父母吾人乎?”两诏对李谅以往的政绩,充分肯定、赞美,列为“循吏”。这与王叔文当初推荐的奏表所作“清明直方,柔惠端信,强以有礼,敏而甚文”的评语相符。
不久,白氏由中书舍人出为杭州刺史,寄诗给钱徽和李谅,《初到郡斋寄钱湖州李苏州》:
俱来沧海畔,半作白头翁。谩道风烟接,何曾笑语同?
钱、白是翰林院的老同事,钱当时由江州刺史移湖州。李谅已由寿州移苏州。杭、苏、湖地虽邻近,但仍不能会面。钱、李知道他喜欢饮酒,各以当地名酒送他,他又写下《钱湖州以箬下、李苏州以五骰酒相次寄到,无因同饮,聊咏所怀》,结句说:“莫怪殷勤醉相忆,曾陪西省与南宫。”白、钱曾同作中书舍人,白、李曾同官尚书省外郎、正郎;中书省在西,习称西省,尚书省在南,习称南省或南宫。“曾陪西省与南宫”,表明了老同事老朋友对往事的共同回忆。
长庆四年元旦,李谅寄诗给元稹(时为渐东观察使)和白居易,白答云:
领郡惭当潦倒年,邻州喜得平生友。……老去还能痛饮无?春来曾作闲游否?凭莺传语报李六,倩雁传书与元九。莫嗟一日日催人,且贵一年年入手。
白看了李谅《示男阿武诗》,羡慕李谅有儿,自己无子,深有感慨。
大和初,李谅由汝州刺史迁大理卿、京兆尹,有一段时间和白居易同在长安,但未见二人酬赠,不知何故。此后,即无缘相晤矣。
四、白居易对反对派,即强藩和权宦的态度
以上是从正面看白居易对永贞革新的态度和关系。现在再从反面看白居易对当时的反对派,即强藩、权宦的态度。
(一)、对严绶、裴均。
永贞革新,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地方势强藩的重大压力。带头上表迫使顺宗下台的藩镇是韦皋,他很快就死了,白氏对他有什么看法,无从知道。跟着上表劝顺宗退位的是太原的严绶和荆州的裴均。后来他们都被宪宗所宠信,身居高位,手握大权。这时,白居易恰巧作了宪宗的近臣——左拾遗、翰林学士。左拾遗仅仅是八品的小官,但有规定的发言权;而学士的职务更为重要。翰林学士在宫内值勤,代皇帝草拟各种文书,了解重大的国家机密,并有权向皇帝提出建议、包括不同意皇帝所下命令的建议。因此,白居易就有机会向皇帝提出对严、裴的批评和意见,虽然他们是拥立宪宗的功臣。
严绶,是一个克下媚上,以幕僚身分第一个“进奉”给皇帝讨好的人,因而得到德宗的赏识,让他作河东行军司马,一年,就升任北都留守、河东节度使。他在太原九年,军政部署,一切听命于监军(宦官)李辅光,自己则拱手而已。(后来,在朝作左仆射,当着百官,对宦官马江朝“屈膝而拜”,被御史弹劾。)严绶被人论奏,由太原调升京官。入朝之际,白居易有《论太原事状》,评论严绶、李辅光,措辞很尖锐:
严绶、辅光太原事迹,其间不可,远近具知。臣前日对时,巳子细面奏。今奉宣:辅光已替,严绶续追。此皆圣鉴至明,左右不能惑听。合于公议,断自宸衷,内外人心,甚为惬当。其严绶早须替,不可更迟。缘与辅光久相交结,军中补署职掌,比来尽由辅光。今见别除监军,小人乍失依托,或恐严绶相党,曲为妄陈。军情事宜之间,须过防虑。伏望圣恩,速令(刘)贞亮赴本道,便许严绶入朝。
里面讲到几件事:严、李二人在太原的所作所为,名声太坏,远近皆知。命令二人入朝,不被朝内同党说情所动,合于公议。二人长期勾结,军中一切,严都听命于李。严、李调动之际,部下可能有人挑拨,应防止兵变意外。可见二人在太原根深蒂固,颇难动摇。这次调动,是由裴□(由翰林学士拜相)和白居易先后向皇帝面奏,得到同意,才作出决定的。为了防止意外(当时是经常发生的事),白才又上这封奏状,说明事态相当严重。严绶入京作了尚书右仆射,算是调虎离山,明升暗降。
过了两年,严被派为荆南节度使。这又是一个重镇、肥缺,好捞钱的地方。宪宗命白居易草诏。白认为严绶“怯懦无耻”,而且在太原的政绩太坏,不应再让他镇守江陵要地。于是,打回中书省交下的“状头”(按皇帝旨意,拟一个极简单的任命草状,交给翰林学士起草正式任命文件——制,前者叫做“状头”),并向皇帝上奏《论严绶状》,表示反对,说:
臣伏以赵宗儒(时为荆南节度使),众称清介有恒,严绶众称怯懦无耻,二人臧否,优劣相悬。宗儒自到江陵,虽无殊政,亦闻清净,境内颇安。纵要改移,即合便择胜宗儒者。且严绶在太原之事,圣聪备闻;天下之人,以为谈柄。陛下罢其节制,追赴朝廷,至今人情以为至当。今忽再用,又替宗儒。臣恐制书下后,无不惊叹,兼邪人得计,正人忧疑,大乖群情,深损朝政。……今此除授,实甚不可。伏望圣慈,更赐裁量。
他敢于在宪宗面前,骂这个拥立有功的大臣是“无耻”“邪人”,坚决请求收回成命,改派别人,可见其忠心赤胆和无所畏惧的气魄了。大概由于宪宗不忘严绶昔日的“翌戴”之功吧,没听白居易的意见,仍然派严到了江陵。后来,吴元济在河南蔡州一带拥兵叛唐,宪宗命严绶改镇襄阳,率兵讨叛。而严绶“到军日,遽发公藏,以赏士卒,累年积蓄,一旦而尽。又厚赂中贵人以招声援。师徒万余,闭壁而已,经年无尺寸功”。——果如白氏所说,严是个“邪人”,对国家毫无好处。
裴均,和严绶是一路货色,甚至更坏。《新唐书》本传说他:
初,均与崔太素俱事中人窦文玚(德宗时掌军权的宦官头目)。太素晨省文玚,入卧内,自谓待己至厚;徐观后幕有频伸者,乃均也。
活画出裴均谄事权宦的丑恶形象。后来德宗想让裴均作宰相,谏官斥裴是文玚的养子,“不可污台辅”,事情没有成功。永贞时,他也上表拥立宪宗。元和初,由荆南节度使入为右仆射,判度支,掌全国财政,不久,出为山南东道节度使。他和另一藩镇、皇亲国戚于□在地方上拼命搜刮,向皇帝屡有进奉,并勾结朝内权贵,请求入朝,希望得到宰相的职位。白氏有《论于□裴均状》,劝皇帝不许他们入朝,说:
臣细思之,有三不可。何者?窃见外使入奏,不问贤愚,皆欲仰希圣恩,上须进奉,下须人事,莫不减削军府,割剥疲人(老百姓)。每一入朝,甚于两税。又闻于□、裴均等数有进奉。若又许来,荆襄之人,必重困于剥削矣。夺军府疲人之不足,奉君上权贵之有余。伏料圣心知之,深为不忍。
“每一入朝,甚于两税”,说得多么深刻。而且,他们入朝意在谋取重位大权。如果其他藩镇个个仿效,同意不同意都将产生恶果。再则如果他们身兼将相,又是皇帝国戚,总揽朝廷大权,有什么不法之事,百官谁敢讲话?因此,请求皇帝仔细考虑这个问题。白居易也知道这些话传出去,得罪权贵,自己也会吃不消,最后请求说:
今臣所言,皆君臣之密机,安危之大计,伏望秘藏此状,不令左右得知。况臣以疏议亲,以贱论贵,语无方便,动有悔尤,言出身危,非不知耳。但以职居近密,身被恩荣,苟有闻知,即合陈露。倘言而有罪,亦臣所甘心。若默而负恩,则臣所不忍。
尽管知道“言出身危”,但仍大胆进言劝阻,不惜以自己的祸患,去换取减轻人民的负担,消灭唐王朝的隐患,这种直言敢谏、赤胆忠心的品德,的确值得称赞、景仰。
上述事件的次年,即元和四年,皇帝本已下令禁止藩镇的种种非法巧立名目的“进奉”,命令虽已下达,但裴均假装没接到命令,赶紧献上银器一千五百两,对皇帝的命令进行试探。白居易计算日程,识破诡计,又向皇帝上状,戳穿其阴谋,说裴均“性本贪残,动多邪巧,每假进奉,广有诛求”,劝皇帝不要失信于民,不应接受裴均的银器。宪宗心里实在舍不得这一千五百两银器,但又无话答复白居易,只好掩耳盗铃,同意白的建议,把银器收藏在另一库房——“左藏库”里,表示这是违背规定非法进奉的东西,让裴均落一个恶名,也使其他藩镇不敢效尤。这对于深得皇帝宠信的“功臣”,自然是又一次的打击。《新唐书·裴均传》说:“以财交权幸,任将相凡十余年,荒纵无度。”与白氏所说联系起来,可以看出裴均的品质,同时,也可看出白居易不顾利害,疾恶如仇,守正不阿的坚贞性格。
此外,对于“不卹凋残,唯务差税,淮南百姓,日夜无□,五年诛求,百计侵削”的强藩王锷,对于贿赂权宦二十万钱求得节度使的孙□等人,白氏都上状指摘其事,不怕得罪他们。因王、孙等与永贞事变无关,兹从略。
(二)、对掌大权的宦官李辅光、刘贞亮。
前文已讲到,严绶在太原一切听命于李辅光。不难想象,严上表拥立宪宗这样的大事,李辅光当然是同谋,也有一份“功劳”在内。元和初,由于裴□、白居易等向皇帝奏论严、李不法之事,皇帝不得已才召回二人。白居易还怕李辅光暗中扰乱军心,发生意外,建议赶快另派人去接替。可见他对李辅光的深恶痛绝了。所论已见前文,兹不复赘。
刘贞亮,即俱文珍,是拥立宪宗“功劳”最大的宦官。《新唐书》本传说:“贞元末,宦人领兵附顺者益众。会顺宗立,淹痼弗能朝,惟李忠言、牛美人侍。美人以帝旨付忠言,忠言授之王叔文,叔文与柳宗元等裁定,然后下中书。然未得纵欲,遂夺神策兵以自强,即用范希朝为京西北禁军都将,收宦者权。而忠言素懦谨,每见叔文,与论事,无敢异同。唯贞亮与之争。又恶朋党炽结,因与中人刘光琦、薛文珍、尚衍、解玉、吕如金等同劝帝立广陵王(宪宗)为太子,监国。帝纳其奏。贞亮召学士卫次公、郑絪、李程、王涯至金銮殿,草定制诏。太子已立,尽逐叔文党。”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第一,刘贞亮是领兵的宦官(即各镇的“监军”)的头子。因为他掌握了军队,所以他的话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二,不言而喻,他暗中勾结各镇的监军如李辅光之类,让他们在藩镇中起作用,以为声援。第三,他勾结反对派中掌机密文书的卫次公等人,起草立太子、禅位的诏书。再和韦皋相呼应,便一举完成了和平宫廷政变。刘贞亮可以算得拥立宪宗的特等功臣,因而宪宗也特别宠信他,即位不久,即派他担任平定刘辟叛乱大军的都监军。他专横跋扈,不可一世,竟下令把东川节度使李康杀死,骄横专悍,可见一斑。
这样一个专生杀大权、赫赫有功的大权宦,白居易又是怎样对待他的呢?当宪宗调回李辅光、派刘贞亮去代替的时候,白氏深知刘之为人,当即向宪宗上奏,说明:“然臣伏闻贞亮先充汴州监军时,自置亲兵数千;又任三川都监日,专杀李康两节度使,事迹深为不可。为性自用,所在专权。若贞亮处事依前,即太原却受其弊,虽得追改,难以成功。其贞亮发赴本道之时,恐须以承前事切加约束,令其戒惧。”
此后,白氏对于宪宗宠任吐突承璀作讨叛军的统帅,屡有切谏;对于争馹馆而鞭辱御史元稹的宦官,再三上奏论列;晚年闻“甘露之变”,宦官惨杀士大夫之事,白氏亦深为慨叹。因与永贞之事无关,从略。
白氏一生对宦官弄权,深恶痛绝,已如上述。元和时期所作诗歌中,写这个主题的作品较多,晚年也有一些,有的明白讽刺,有的用比兴、或隐喻、寓言的手法,说明权宦对国家、人民的严重危害。例如人所熟知的《宿紫阁山北村》所说:“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这首诗约作于元和四年前后,这时最有权势的宦官是吐突承璀,正作左神策军中尉。诗中的“中尉”,很可能就是讽刺他放纵部下抢劫人民的财物的。难怪后来作者说,“闻《宿紫阁诗》,则握军要者切齿”了。又如《读汉书》:“小人与君子,用置各有宜。奈何西汉末,忠邪并致之。……优游两不断,盛业日已衰。痛矣萧京辈,终令陷祸机。每读元成纪,愤愤令人悲!”诗中小人,即指宦官。西汉末,宣帝、成帝时,弘恭、石显等专权,杀戮萧望之、京房等正派大臣,西汉因而衰亡。白氏借汉讽唐,寄意深远。
其他如《读史》:“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旨意也很明白。还有《紫藤》、《虾蟆》、《有木》、《青塚》以及晚年所作《感事》、《禽虫》等等,都是讽刺宦官专权害政,有所为而发的。
五、革新派的政治措施和白居易的政治主张有哪些共同点?
顺宗自贞元二十一年(即永贞元年)二月即位,至八月传位给宪宗,半年内在政治上有不少重要措施,都是通过王叔文、韦执谊等共同商议并由他们来实现的,因而应该认为这些都是顺宗和王、韦等人的共同主张。
半年内,他们实行的改革,根据《顺宗纪》、《实录》和《通鉴》的记载,归纳起来,约有以下各项:
罢翰林医工相工占星射复冗食者四十二人。
贬贪刻百姓的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
召回长期被贬在外地的正派、清廉、敢于讲话、深得民心的官员陆贽、阳城、郑余庆、韩皋等人。
诸道除正敕率税外,诸色榷税,并宜断禁;除上供外,不得别有进奉;停钱铁使进献。
放出宫女三百人于安国寺,又放出掖廷教坊女乐六百人于九仙门,召其亲属归之。
赦京城系囚,大壁(死罪)降从流(徒刑),流以下减一等。
免除二十一年十月以前百姓所欠诸色课利租赋钱帛共五十二万六千八百四十一贯、石、匹、束。
贞元之末,政事为人患者,如宫市、五坊小儿之类,皆罢之。
命朝臣及地方长官各荐举德才兼备、学术精深或有吏才的各种人才,以备任用。
就当时的历史条件来讲,实行这些措施,是具有一定的进步、革新意义的,所以“人情大悦”,“百姓相聚欢呼大喜”。当然,轻赋税,减刑罚,去贪污,用正人,举贤才,开言路等等,是封建社会里比较开明、有一定进步思想的有识之士所共同具有的思想和主张。但是实际上,能和朝内外掌握实权、也就是和既得利益的权贵、强藩、权宦这些顽固保守派作尖锐斗争,而把理想付诸实施,就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了。
下面,我们再来探讨一下白居易对上述那些措施有什么看法。这里,当然只能从后来白居易对政治上的意见、建议和诗文中所表现的倾向性间接地进行探索。从这里,探索出白居易和革新派之间有些什么共同之处,也就是白氏对革新派起共鸣的思想基础。当然,这里所说的并不是白氏政治主张或政治思想的全部内容。
例如减免赋税的问题,白居易当然是极力赞成的;并且,他进一步看到了虽有皇帝减免命令,而老百姓并未受到实惠的虚假内幕,在《杜陵叟》中就尖锐地揭露了这一点。永贞时被贬的京兆尹李实,就是诗中所说的那个“长吏”一类的人,为了自己升官发财,不惜逼迫人民“典桑卖地纳官租”。白居易深深知道这些黑幕,他在《奏请加德音中节目》中,更加明白地指出免除以前欠债的虚假性。他要求皇帝下令减放当年的租税,使百姓受点实惠。说:“昨正月中所降德音,量放去年钱米。伏闻所放数内,已有纳者;纵未纳者,多是逃亡,假令不放,亦征不得。况旱损州县至多,所放钱米至少,百姓未经丰熟,又纳今年税租,疲乏之中,重此征迫,人力困苦,莫甚于斯!却是今年,伏望圣恩,更与宰臣及司商量,江淮先旱损州,作分数,更量放今年租税。”
“进献”或叫“进奉”,是唐代中叶以后一件公开的很大的弊政。白居易曾上奏反对,有《论王锷欲除官事宜状》、《论裴均进奉银器状》、《论认于□、裴均状》、《奏所闻状》等文,极言进奉之弊。并用诗歌形式在《重赋》中揭露了这个问题。
对于宫女的不幸遭遇,白氏深为同情,屡有所表示,如《请拣放宫内人状》云:“伏虑驱使之余,其数犹广:上则虚给衣食,有供亿縻费之烦;下则离隔亲族,有幽闭怨旷之苦。事宜省费,物贵遂情……。”一方面从供应浪费着眼,一方面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请求皇帝多拣放宫人出宫。《上阳白发人》通过一个老宫女的凄惨遭遇,抒发了白氏对宫人不幸身世的深切同情。
对于因刑罚泛滥不当而长期囚禁在牢狱、没有人过问的囚犯,白居易也非常关心。《奏阌乡县禁囚状》云:
伏闻前件县狱中,有囚十数人,并积年禁系,其妻儿皆乞于道路,以供狱粮。其中有身禁多年,妻已改嫁者;身死狱中,取其男收禁者。……一禁其身,虽死不放。……然以贫穷孤独,唯各一身。债无纳期,禁无休日。至使夫现在而妻嫁,父已死而子囚。行路见者,皆为痛惜。……伏乞特降圣恩,发使一时放免。
他在《策林》里有几篇专门讨论刑法问题;其百首《书判》中,很多就是草拟的具体执行法律的判例。作中书舍人时,曾奉命代表中书省参加刑部、大理寺对姚文秀打死妻子的复审判决工作。他根据唐律,驳回刑部的误判,而判处姚死刑,得到皇帝的批准。可见白氏关心罪囚,对于关系人命的刑律很有研究。晚年,被任为刑部侍郎,可能与此有关。
为患人民的“宫市”,白氏的新乐府《卖炭翁》里也有所反映,更为人所共知。所谓“宫市”,等于公开抢劫。宦官们在大街上看见什么,就说是皇帝的命令要这个东西,谁也不敢违抗。关于“宫市”、“五坊小儿”抢劫扰民的事情,《顺宗实录》、《通鉴》中均有具体事例,兹从略。《卖炭翁》则以诗歌形式,典型地反映了这类罪行。难怪深为人民所喜爱,马上就流传到新疆等地去了[8]。不言而喻,永贞革新罢“宫市”、“五坊小儿”等弊政,白居易是举双手赞成的。
关于以上几项,《通鉴》于元和四年下,有个总结性的记载:
上以久旱,欲降德音。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上言,以为欲令实惠及人,无如减其租税。又言,宫人驱使之余,其数犹广,事宜省费,物贵徇情。又请禁诸道横敛以充进奉。又言岭南、黔中、福建风俗,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闰月,制降天下系囚,蠲租税,出宫人,绝进奉,禁掠卖:皆如二人之情。
可以看出,白氏的这些请求,和永贞革新的有关内容,几乎完全相同。
至于广开言路,选拔人才,任用贤能,反对贪酷,抑制强藩,巩固中央政权,提倡生产等等,都是白居易所积极主张的。在《上宰相书》中,他就劝韦执谊这样作。其后,在《策林》中,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主张。在《书判》中,则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具体情况,作了具体分析。在许多诗篇中,也经常反映出他对循良忠正官吏的称道(如对阳城、麯信陵、孔戡、薛存诚等的颂扬),对贤才不遇的惋叹(如《悲哉行》、《涧底松》、《续古诗》和《书判》中的有关各条)。这些,都和永贞革新的精神大体相合。
总结以上各点,白居易在永贞革新时,由于某种原因,虽然没有实际参与其事,但在重要时刻,即韦执谊拜相不到十天的时候,他抓紧时机,向韦上万言书,全面地陈说了国家大计、当务之急;并提醒韦应不失时机、赶紧推行新政,以救天下人的疾苦。从而清楚地表明了他对革新的积极拥护态度。其次,事后,对一些因革新而长期倒霉的人物,却非常同情,起共鸣,结下深厚的友情。这,和那些怕野火烧身、躲在远远的、甚至落井下石的人,迥然不同。第三,对于扑灭永贞革新的一些反对派、即对掌握大权的强藩、权宦,他不计个人利害,以不畏权势的气魄,一而再,再而三的弹奏那些人的不法行为,与之坚决斗争。这,和同时人韩愈、元稹等人的态度大不相同。第四,他还用诗歌文艺作武器,对那些人作了无情的揭露和讽刺;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积极的正面的主张。第五,他的某些政治主张和革新派的许多政治措施,基本上相符合。因而,政治思想的大体相同,使他们很自然地会站在战斗的同一方向,这是白氏与革新派的共同的思想基础。(9)
注释
[1]见《旧唐书·后妃传》。又,下文谈到每个人事迹时,所用引文,均系《唐书》中各人的本传,不再一一注明。
[2]见《刘禹锡集》外集卷九《子刘子自传》。
[3]见《韦皋传》。
[4]见《柳河东集》卷三十《与萧翰林俛书》。
[5]见《柳河东集》卷九《唐故衡州刺史东平吕君诔》。
[6]见刘集外集卷九《谢上连州刺史表》。
[7]如刘禹锡《赠元九侍御文石枕以诗奖之》、《酬元九侍御赠壁州鞭长句》、《酬元九院长自江陵见寄》等诗;元稹《酬刘二十八赠石枕》及元和十年还京途中《留呈梦得子厚致用》等诗。
[8]见近年在新疆发现的元和十五年坎曼尔所抄写的《卖炭翁》诗。
[9]此文发表后,有人认为韦执谊为相,在二月辛亥(十一);而顺宗御丹凤赦在下,免逋负,罢进奉等等,始于甲子(二十四日)。白居易十九日上书韦执谊,怎会预知以后发生的事情(革新诸事)呢?因而评论拙文是“唯心主义”的推测之辞。其实,古今政治上的大事,决不会是在某一时刻突然爆发的,必然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如果稍为细心读一读永贞前后的一段历史,和有关人的传记,便可发现王叔文等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政治纲领,并酝酿了至少半年以上的政治集团。朝里朝外都有人,他们想干什么,用什么作政治号召,连几千里外的人都想和他们取得联系,难道就在中央政府里作小官的白居易,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何况白氏自己说过,他是非常关心朝政的。要说一个积极关心国家大事,也抱着改革意愿的人,对于即将发生的在身边的朝廷大事,什么也不知道,我看是说不过去的。如果按着日子的前后(相去很近)死扣,那也只好说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