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居易诗歌的社会功能观
李 玲
白居易是中国文论史上一位重要的文艺理论家。他以其对文学的深刻的哲学思考,并以其精辟而明确的进步主张,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不仅如此,理论与创作的自觉联姻,使他今天留给我们的作品数量之多和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思想深度和广度,都成为绝大多数诗人难以企及的一座文学的高峰,从而赢得了与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和李白、杜甫比肩并驾的伟大诗人的殊荣。认真研究白居易的文艺思想,对于全面准确地鉴赏和评价白居易作品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有重要的意义。应该说,白居易的文论研究论文确实不少,也不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然而,本文认为有些说法,还值得商榷,特别是对于作为一个文艺理论家的白居易的地位,应该给以公正而准确的评价。白居易的文艺思想较全面,也很丰富,限于篇幅,今天仅就白居易的文学的社会功能观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同行前辈,至祈不吝赐教。
一
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它赖以产生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土壤。同样,在论及白居易的文学的功能观这个问题时,有必要廓清白居易生活的时代及其政治态度。
安史之乱平定以后的第九个年头即大历七年(772)正月二十日,白居易诞生了。白居易的祖父白锽十七岁明经及第,长于五言诗,有诗集十卷。曾做过主簿、县令之类的小官。他的父亲白季庚也是明经出身,在许多地方做过官,较有政绩。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以文学和仕官著称的小官僚家庭。历经八年之久的安史之乱,使发展到巅峰状态的唐朝帝国,从此一蹶不振。当时的具体情况是:中央集权严重削弱,藩镇割据日趋严重,乃至部将叛乱时有发生(朱泚、李希烈叛乱等等即为明证)。民族矛盾日益尖锐化(吐藩、回纥等少数民族时常燃起烽烟)。频繁的战争,丧失了大量的人力,而且苛捐杂税名目繁多,税率不断提高(当然,也有蠲免的,这只是偶尔的和短时间的)。广大劳动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每逢灾荒,“道馑相望”(1)。白居易在《轻肥》中写的“衢州人食人”的现象,就是元和三年冬至四年春江南大旱时广大劳动人民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白居易十几岁的时候,由于朱泚、李希烈等作乱,曾在徐州、越中等处避难,年纪稍长,又南北奔走,愁于衣食”(2),在《与元九书》中他说“家贫多故,二十七岁方从乡试”,如此等等足以证明,这样一个小官僚家庭的出身,使白居易与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劳动人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
明经和仕官著称的小官僚家庭的出身,对于形成白居易的“兼济之志”有重要的影响。白居易是一个积极入世的儒家知识分子。在《新制布裘》诗中写道:“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他的政治理想是要挽救日益衰微的唐朝帝国,进而达到“上下交和、内外胥悦”、“臻至理”、“致升平”的理想境界。也就是《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五帝三皇”“直道而行、垂拱而理”的仁政社会理想。他激烈而进步的政治主张,具体表现在七十五篇《策林》中。在《策林》中,他针对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各方面存在的弊端,敢于直陈已见。他痛切地指出,人民的贫困是由于“官吏的纵欲”、“君上之不能节俭”、“财产不均,贫富相并”。基于此,他主张遏制统治者的私欲,禁止兼并土地,反对官吏放高利贷,倡议裁减冗员,节省开支,要求减免人民的赋税,呼吁解救水旱之灾,坚决彻底地废除肉刑。而总的原则是统治者应该“以天下之心为心”,“以百姓之欲为欲”,最后达到“利在于利万人”,“富在于富天下”的社会政治理想。不难看出,白居易的兼济之志始终是和同情、关心劳动人民的疾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很明显,白居易本要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入手,由于他能够深入地观察、冷静地思考当时社会上客观存在的问题,因而能够提出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治国方略。也就是说,白居易政治思想的客观意义,已经超出一般封建士大夫阶层的思想樊篱,从而进入到人民思想的领域,勇敢地为民请命。这种理想在封建社会时代,无疑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
白居易的难能可贵处,在于他能够自觉地把自己的仁政思想付诸社会实践。他积极出仕。在做左拾遗的几年里,他“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初授拾遗献书》),勇敢地为民请命。即使在被贬为司马和刺史时,他也念念不忘实现他的仁政社会理想。在他的《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诗中写道:“我有大裘君未见,宽广和暖如阳春。此裘非缯亦非纩,裁以法度絮以仁。刀尺钝拙制未毕,出亦不独裹一身;若令在郡得五考,与君展覆杭州人”。这首诗是他在穆宗长庆二年(822)到四年间作杭州刺史时写的。很明显,诗人的“大裘”并非现实生活中的皮大衣,而是作者仁政思想的形象化说法。并不是诗人“刀尺钝拙”,而是残酷现实的不允许。他本要在杭州实现他的仁政,使他的杭州人民都“和暖如阳春”,可惜“世与我而相违”(借用陶渊明诗句),使诗人的仁政理想难以实现。就是到了晚年,他的“兼济之志”也并未熄灭。在洛阳的十八年晚年生活,他醉心佛道,沉溺诗酒,飘然有出世之想。“但实际上,在这种消极情绪中,还蕴藏着不能实现‘兼济之志’的苦闷”(4)霍松林先生的这种看法,是符合白居易思想的实际的。由此可见,“兼济之志”是贯穿白居易一生的主导思想。
总而言之,小官僚家庭的出身,使得白居易与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劳动人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这是白居易仁政思想产生的现实基础。几经反复的京官和外任,使他对苦难的现实和丑恶的官场有较清醒的认识。这又是白居易仁政思想产生的精神源泉。而贯穿他一生的“兼济之志”——关心、同情并致力于改变下层人民生活是其仁政理想的核心所在。“利在于利万人”、“富在于富天下”不仅是白居易思想的表露,而且也是广大劳动人民发自内心的沉痛呼声。也就是说,白居易思想的根基是在于为人民的。我们认为,只有站在这样的思想高度上来评价白居易的文论主张,才比较符合白居易思想的实际和作为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创作的实际情形。
二
作为一个积极入世的儒家知识分子,白居易除了积极地参与政治,努力实现自己的仁政理想外,还要求文学应该成为参政议政的有力工具。白居易站在哲学的高度对文学的社会功能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兹录引两则:
天地间有粹灵气焉,万类皆得之,而人居多;就人中,文人得之又居多。盖是气,凝为性,发为志,散为文……
——《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圣贤,下到愚騃,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然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
——《与元九书》
他认为天地间万物虽各有不同而分为多类,然而,“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由于人们所禀赋的气情是同一的,因而植根于气情的诗歌就具有情交而感的作用。正如在《采诗官》诗中所写的“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基于这样的理论高度,白居易提出了诗歌具有上可以“补察时政”,下可以“泄导人情”(5)的社会功能观。所谓上可以“补察时政”、下可以“泄导人情”,是指在文学作品中通过对艺术形象的逼真塑造,强烈感情的抒发,进而体现出美、刺时政的精神意蕴。从而使观者“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说得更明确一点,就是读者尤其是君臣等统治者看了文学作品之后,可以见“风俗之盛衰”、闻“王政之得失”、知“人情之哀乐”(7)。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白居易说“所谓善防川者,决之使导;善理人者,宣之使言。故政有毫发之善,下必知也;教有锱铢之失,上必闻也”(8)基于此,他认为“泄导人情”是补察时政的前提和基础。文学作品只有真实而深刻地反映出人民的疾苦哀乐之情,才能真正达到补察时政的政治目的。正如《策林六十九——采诗以补察时政》篇中所说的:“然后君臣览而斟酌焉,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因此,在论及白居易的文学的社会功能观这个问题时,不能把这二者分开论述。我们应该而且必须认为这二者是一回事,或者至少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绝对不能把它做为截然分开的孤立存在的两个问题。事实上,白居易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始终是把二者当作一回事,正是由于他认为文学必须具有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社会功能,因而既不满意那些仅仅抒写个人“伤别”、“怨思”之类的作品,他说“苏、李、骚人,皆不遇者,各系其志,发而为文。故河梁之句,止于伤别;泽畔之吟,归于怨思。彷徨抑郁,不暇及他耳”(9)。也不满意谢灵运“多溺于山水”、“陶渊明“偏放于田园”(10)的做法。更不满意六朝时代“嘲风雪,弄花草”之类的言之无物的形式主义文风。他说:“……‘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离花先委露,别叶乍辞风’之什,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11)。甚至对盛唐时代的李白、杜甫那样的大家也不放过。他主张文学作品应该“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那么他所说的“此”是指什么呢?我们认为,“此”,既可指“风雪”、“花草”之类的自然景物,也可以指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白居易确实反对“嘲风雪,弄花草”的形式主义文风,但是并非说他反对以风雪花草之类的自然景物入诗。问题的关键在于作家怎么写。他说:
噫!风雪花草之物,三百篇中岂舍之乎?顾所用何如耳。设如“北风其凉”,假风以刺威虐也;“雨雪霏霏”,因雪以愍征役也;“棠棣之花”,感花以讽兄弟也;“采采芣苢”,美草以乐有子也。皆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
——《与元九书》
又如在《策林六十九——采诗以补察时政》篇中说:
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也,故闻《蓼萧》之诗,则知泽及四海也;闻《华黍》之诗,则知时和岁丰也;闻《北风》之言,则知威虐及人也;闻《硕鼠》之刺,则知重敛于下也……故国风之盛衰,由斯而见也;王政之得失,由斯而闻也;人情之哀乐,由斯而知也。
在《读张籍古乐府》诗中,他进一步指出:“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何为“六义”,何为“风雅比兴”,对这两个术语的理解至关重要。霍松林先生认为“……就其实质而言,‘六义’兼指《诗经》的体裁和表现手法。白居易在提到‘六义’、‘风雅比兴’、‘美刺比兴’的时候,往往更着重于《诗经》的现实主义精神”(12)。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深得白居易思想的精髓。并且这里提到的“六义”“风雅比兴”,指的就是诗歌要具有积极干预时政的现实主义战斗精神。由此可见,白居易认为写风雪花草和事应该做为引发美、刺时政的契机和引子。而不能为写风雪花草和事而写风雪花草和事。正是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他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明确主张。这里提出的“为时而著”、“为事而作” 和《新乐府序》中说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都是说文学作品应该有感而发,应该成为积极干预时政的有力工具,而不能做为生活美好的点缀品。
与他对待社会生活的政治态度一样,白居易自觉地把这一理论融入“兼济之志”的思想中,从而使文学成为实现作者仁政理想的有力工具。在《与元九书》中,他这样写道:
仆当此日(即元和二年至三年间做翰林学士和左拾遗那个时期),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手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
很显然,白居易把文学作为一种积极干预时政、实现自己兼济之志的有力工具。因而在他的诗里,表现出对被压迫、受侮辱的下层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对于统治阶级荒淫无耻生活的无情揭露,并且敢于直面“劳而不获”和“获而不劳”的阶级对抗的社会实质。因此,他的诗歌常常使“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执政柄者扼腕”、“握军要者切齿”。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白居易诗歌揭露社会黑暗的多,歌颂光明面的少,对于被统治阶级同情、呼吁的多,对于统治阶级则揭露和批判的多。难怪乎诗人一生仕途坎坷,颇不得志。然而他并不后悔,也不害怕,正如在《寄唐生》诗中说的“不惧权豪怒,亦任亲朋讥,人竟无奈何,呼作狂男儿”。大张旗鼓地鼓吹自己的文艺主张:
呜呼!岂“六义”“四始”之风,天将破坏而不可支持耶?抑又不知天之意不欲使下人之病苦闻于上邪?不然,何有志于诗者,不利若此之甚也!
——《与元九书》
很明显,白居易推崇“六义”“四始”之风即现实主义文风的精神实质是要反映广大劳动人民的疾苦哀乐之情,从而使统治者警觉起来,而改变不良的时政。在他被贬江州的自编诗集的八百多首诗中,他最欣赏“讽谕诗”,因为它表现了诗人的“兼济之志”。他最看轻的是他的“杂律诗”。他说:“……其余杂律诗,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他时有为我编集斯文者,略之可也”(13)。并且一再说“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以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14)。他对讽谕诗充满着信心,坚信以后一定会有象元稹等那样的人会喜欢自己的这类作品。应该说,这利预言是相当深刻的,也是很有见解的。
三
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并不始自白居易。早在春秋时代的孔子就提出了“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多种社会功能观。但是又认为文学是要为“事父”、“事君”(《论语·阳货》)而服务的,这样以来,就把兴、观、群、怨说纳入到儒家的政治、伦理观点之中去,成为维护摇摇欲坠的奴隶主统治的教科书。到了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一统天下的至尊。汉代的儒生们认为文学应该“发乎情,止乎礼义”它的社会功能观应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总的原则是“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15),很显然,它无非是在孔子提出的“事父”、“事君”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事夫”而发展成为“三纲”而已,成为维护封建伦理纲常的传声筒。这种文学功能观,不仅在当时的汉代,而且在以后各代文学的发展中,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隋唐之际的王通就主张文学应该“上明三纲,下达五常”,必须“贯乎道”,“济乎之”(16)。唐代古文运动的领袖韩愈就主张文学必须载儒家正统之道。白居易的超凡脱俗之处,就在于他要求文学有感而发,为情而发,“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通过反映“下人之病苦”而使统治者警戒起来,从而达到“补察时政”的社会目的。这种进步的文学观,显然是在继承陈子昂提倡的“风骨”和“兴寄”(17)、元结提出的“救时劝俗之所须者”(18)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是当时文艺思想发展的最高峰。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当时,白居易不从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和为封建统治者歌功颂德的角度,而是从广大劳动人民切身感受的角度来立论,在封建时代确实是很了不起的。
但是,由于受到积极入世的儒家“兼济之志”的社会政治思想地制约,白居易过分自重文学“补察时政”的社会功能(即今天我们所说的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严重忽视了文学审美功能(当然在创作中,白居易突破了理论局限性)。从而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第一,作为特殊的上层建筑和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不仅具有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而且是以审美因素主导的多功能的有机统一。无疑白居易过分强调文学的实用价值,而严重忽略其审美价值,是失之片面的,并且因此而违背了作为审美意识的文学的本质特征。
第二、严重影响他对屈原、李白、杜甫等诸多大家的正确评价和对他本人杂律诗和感伤诗的公正评价。
第三、过分夸大了文学的社会功能。他认为“五帝三皇”“所以直道而行,垂拱而理”,是由于正确地利用了文学上可以“补察时政”下可以“泄导人情”的社会功能,而周秦时代之所以出现“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的不良风气,是由于统治者“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19)的缘故。如果文学真正起到了“惩劝善恶”、“补察当失”的作用,那么:
上之诚明何忧乎不下达?下之利病何患乎不上知?上下交和,内外胥悦。若此而不臻至理,不致升平,自开辟以来,未之闻也。
——《策林六十九》语
重视文学的社会功能本无可非议,但是过分夸大文学的社会功能,乃至认为文学是经世治国的大业,确是不符合文学的实际。作为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更变地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的文学,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往往是通过其他上层建筑的“中间环节”,诸如社会心理、社会道德、宗教、哲学、政治、法律等等作为媒介,特别是要通过政治媒介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而且在发生最终的反作用之前文学又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又都互相发生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22)。可以说,这个反作用的过程是相当复杂的和极为隐蔽的。当然,我们不能拿今天的理论来苛求一千二百多年前的古人。客观地讲,夸大文学的社会作用,是我国古典文论史上许多文论家的通病。从《易经》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到《诗大序》的“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风天下而正夫妇”,到曹丕的“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23),到唐人魏征的“文之为用,其大矣哉!上所以敷德教于下,下所以达情志于上。大则经纬天地,作训重范;次则风谣歌颂,匡主和民”(24)等等都是如此。白居易的偏颇之见,是历史上及同时代文论家的共同见解,是历史的局限性所造成的。尽管白居易的文学的社会功能观有缺陷,然而他要求文学关注人民生活、积极干预时政,重视文学社会作用的富有现实主义战斗精神的文艺理论和大量的文学作品,对于扫清六朝以来脱离现实、绮靡颓废文风及其影响,无疑起到了摧陷廓清的积极作用,从而掀起了自初唐四杰发难,而真正滥觞于陈子昂的唐代诗歌革新运动的高潮。而且对后代文学发展也有重大的影响。晚唐后期的皮日休就自觉继承白居易领导的新乐府运动精神。积极倡导并努力实践诗歌讽刺时政,大胆反映民生疾苦的文论主张,批判锋芒相当尖锐。在《正乐府序》中,他说:
乐府,盖古圣王采天下之诗,欲以知国之利病,民之休戚者……诗之美也,闻之足以观乎功;诗之刺也,闻之足以戒乎政……由是观之,乐府之道大矣。今之所谓乐府者,唯以魏晋之侈丽,陈梁之浮艳,谓之乐府,真不然也。
显然,皮日休的文论主张是和白居易的文学社会功能观一脉相承的。此后,宋代的王禹偁、梅尧臣、张来耒、陆游等人以至晚清的黄遵宪等都深受影响。
再则,白居易的诗歌的社会功能观,还有一个严重的局限——那就是他的诗歌的社会功能观的实现有赖于统治者的良心发现。正如《策林六十九——采诗以补察时政》篇中所说的:
……然后君后亲览而斟酌焉,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
还有,白居易在谈及文学的社会功能观时,总有一个大前提就是“‘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25)。这种为民代言立意的愿望是好的,但是在阶级壁垒森严的封建社会里,期求统治者良心发现,大发慈悲,从而改变不良的政治,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幻想。
注释:
1、见冯君实主编的《中国历史大事年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第273页
2、4、《白居易诗译析·前言》,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3、6、7、8、25、《策林六十九——采诗以补察时政》
5、9、10、11、13、14、19、《与元九书》
12、见《与元九书》中“六义”条释义,转引自《白居易诗译析》
15、见《毛诗序》
16、见《中说·天地篇》
17、见《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
18、《文编序》
20、《策林六十八——议文碑碣词赋》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2、同上书,第506页
23、《典论·论文》
24、《隋书·文学传序》
作者: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